2020年7月7日,因為收了一個快遞,杭州吳女士的平靜生活就此打破。沒曾想,隔壁便利店主郎某濤吳女士收遞的過程偷偷拍了下來,并伙同朋友一唱一和偽造聊天記錄,杜撰了一出“少婦出軌快遞小哥”的曖昧故事。
隨后,偷拍視頻及偽造聊天記錄在網絡迅速蔓延。從此,吳女士經歷了被全網謾罵、被朋友鄙夷、被公司辭退、牽連家人……
一群陌生人的遠程“暴力狂歡”,讓一個無辜女子陷入了絕境與長期抑郁。
以上杭州吳女士的案例,不是個案。
2018年12月25日,中國社科院發布2019年《社會藍皮書》,報告顯示近三成青年曾遭遇過網絡暴力辱罵。[1]網絡暴力離大家并不遙遠,只要是通過網絡,針對他人進行言語辱罵、詛咒威脅、私信侵擾、傳播謠言、惡意剪輯、故意曲解、P圖抹黑、人肉搜索、泄露隱私等行為,都屬于網絡暴力行為。[2]
(圖:粉絲惡意P圖造謠,抹黑某女明星
網暴對受害者的傷害程度難以估量,有的人受到心靈創傷,有的人就此“社會性死亡”,甚至有的人因此喪命。
“社會性死亡”是2020年的網絡流行詞,原意為在公眾面前出丑,非常丟臉。隨著網暴事件屢屢發生,“社會性死亡”已不再是一種普通意義上的尷尬心理,而是一種真實可見的致命危險。
2018年8月,四川德陽一名女醫生不堪忍受網暴的巨大壓力,自殺身亡。同年9月,一名網友因為質疑一部網絡小說,遭到該小說粉絲的人肉搜索,最終選擇自殺,所幸被救回。2020年5月,年僅22歲的韓國摔跤手木村花因參加節目時無意中說了臟話,被網友辱罵攻擊,因長期遭受網暴,自殺身亡。網絡暴力是一把消音的槍,殺傷力巨大。
你是不是網絡施暴者?相信你一定在堅定地搖頭,“我不是!”我只是發表評論罷了,怎么就施暴了呢?
(圖:針對丁真走紅一事,部分男性網友
網絡是個言論相對自由的空間,網友在自由抒發觀點的同時,會在不經意間對他人帶來精神傷害。在“成都新冠女孩”事件中,當女孩的行動軌跡被曝光后,有不少網友謾罵其為“轉場皇后”“私生活混亂”。
(圖:成都新冠女孩被網暴后,公開道歉
相比于現實世界中的暴力行為,在許多網友心中,三言兩語并不會造成實質性傷害,也不用承擔后果,故而會無所顧忌,肆意表達。此外,在網上發表言論后,因無法像現實交流一樣,能及時看到涉事人的反應,所以傾向于將對方非人化,輕率地發表自己的言論。
“自恃正義”也是網絡暴力產生的原因之一。網友為了證明自己是惡的對立面,證明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,在不清楚事實真相的情況下,隨意給網暴涉事人貼上善惡的標簽。
(圖:電視劇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)
在“羅冠軍梁穎”事件中,梁穎謊稱自己遭羅冠軍強奸,網友的第一反應便是將羅冠軍歸于“惡人”角色,通過人肉搜索的方式公開羅冠軍的個人信息,打著“正義感”的旗號侵犯別人的隱私,在未經證實真相的情況下,站在道德制高點傷害別人。
網絡的去抑制性,放大了每個人心中攻擊性、暴力性的一面,而匿名下難以追究責任,更是加強了這一點。在線上虛擬世界當中,匿名環境讓人無需偽裝,因為不必刻意符合自己現實中的形象,也不擔心影響自己的聲望,人們更容易揭露內心深處最真實的想法,宣泄戾氣及負面情緒。
屠龍少年終成惡龍,網絡上缺乏了一面鏡子,當我們通過客觀的視角去看待,就會發現有些自以為是的正確,恰恰正是被自己厭惡的網暴行為之一。
2019年,國家網信辦頒布《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》,明確指出不得在網絡上開展網絡暴力、人肉搜索、深度偽造等違法活動。[3]
今年5月,一則“廣州市方圓實驗小學教師涉嫌體罰學生致其吐血”的帖子在微博引發關注,后警方證實衣服血跡實為化妝品和水偽造。11月20日,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,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緩刑二年。這意味著網絡暴力施暴者終將承擔刑事責任。
無獨有偶,在“杭州女子被造謠事件”中的當事人吳女生已聘請專業律師,態度堅決地向杭州余杭區法院提起訴訟,目前余杭法院已經立案受理該誹謗案。躲在網絡虛擬空間中的施暴者,終于不得不從黑暗中現行。
解救網暴受害人不僅需要強有力的法律支撐,還需要更多理性正義的社會聲音。
我們每一個人,在面對群體性的網絡暴力事件時,都需要有獨立思考的精神和網絡道德責任感,這并非是不鼓勵發表多重意見,而是給世界以善良,“鍵”下守法,“鍵”下留情,不讓自己成為網絡暴力的補刀者,也不做下一個“社會性死亡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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